近日,贵州六盘水的“七日快捷酒店”遭“7天酒店”索赔10万,一审判赔1.5万,并停用含“七日”门牌及标识物品。
七日快捷酒店店长熊女士称,我们的门头、logo与“7天酒店”完全不同,并且六盘水钟山区没有7天连锁酒店的门店,就更不存在顾客会混淆。
熊女士认为“七日快捷酒店”根本不构成任何侵权行为,是完全独立的本土经营。熊女士表示,七日酒店一晚房费只有60、70、80元,每日营业额也仅几百元,老板靠干钢筋工、打零工苦苦支撑门店,店员已在酒店工作了5年,大家一起靠这份微薄的收入养家糊口,一旦二审维持原判,或无力承担整改费用,小店只能倒闭。
七日快捷酒店老板张先生表示,法院判决下来除了赔偿金外,所涉及的门头、标识物、布草等一改,又要亏损10多万,“那我们的生活又该怎么过呢?”
据悉,涉事的六盘水市钟山区“七日快捷酒店”有限公司早在2014年由两名湖南籍居民注册开设,2021年,原老板因在湖南受伤,将酒店转让给现任法人张某经营至今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