甘肃正宁县一栋造价945万的新教学楼,在校园里孤零零地站了六年,三百多名师生却还在隔壁烧煤的老校舍里上课。
这栋教学楼属于西坡镇月明九年制学校,2018年末开标,白纸黑字约定2019年11月竣工交付。招标时承诺580万元中央专项资金已到位,合同签完七天就拨付三成预付款。一切看起来都妥妥当当。
可开工之后,钱就没了踪影。第一笔283万预付款迟迟不到,开工三个多月施工方只收到60万。承包人王玉鹏只能抵押自家房产,靠年化18%的高息借贷硬撑。2019年9月教学楼主体封顶时,他个人垫资已超600万,而校方累计拨付的进度款只有130万。
钱跟不上,工人拿不到薪水停工讨薪,供货商上门堵门索款,工程干一阵停一阵。2023年,学校出具了盖公章的书面证明,承认因未按时拨付预付款和进度款,导致工程延期长达47个月,责任全在发包方。经核算,项目已完成657万工程量,校方累计拨付622万工程款——可这笔钱本该在2019年底就全部结清。
2025年,学校公开承诺2026年6月完成施工并结清欠款。可约定的日子过了,教学楼收尾工作依旧停滞。记者联系校方,对方拒绝采访,让找教育局;教育局两位局长听完采访内容,一句话没说就挂断了电话。
六年过去,当年入学时盼着搬新教室的孩子已经毕业了。一墙之隔,崭新的教学楼落满灰尘,三百多名师生依然守着老旧的校舍——冬天烧煤取暖呛人,夏天潮湿闷热,线路老化隐患重重。承包人王玉鹏拿着一整套证据四处维权,从2019年一直熬到了2026年。
有律师指出,发包方未按合同足额按时拨付款项已构成根本违约,承包人有权主张剩余工程款、违约金和垫资损失。如果中央专项资金被截留或挪用,相关责任人还可能面临刑事责任。
945万,六年,一栋站成废墟的新楼。这大概就是“烂尾”最讽刺的样子——楼立着,心却塌了。


